关于开展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5-08-21 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工程处、市场处,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招标办、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住建局): 为强化工程建设监理专项治理,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173号)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请遵照实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实施《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扎实落实在建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整治范围: 我市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 (二)整治内容 检查我市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的6类问题(“人员问题”):即监理部人员存在无持证信息(含无此证号、套用他人证号、无备案证号)、使用非本单位人员备案、越级备案(监理员备案为总监、专监,专监备案为总监)、持证人员使用非有效监理证书备案、持证人员备案证号为他人证号、重复押证六类问题。 三、组织机构 设立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焱斌 副组长:周飞、陈杰刚 成 员:委工程处、市场处、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招标办、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住建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工程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1、请市安监站、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针对省住建厅抽查发现问题(湘建建函〔2015〕173号附表)的项目逐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确实属于现场监理部存在人员问题的,应当督促监理企业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项目(有问题的关键岗位人数超过现场监理部备案总人数50%的项目,以及总监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认定上报相关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提出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建议。经核实,属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监管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在监管信息平台上予以纠正。各单位在核实过程中存在疑问,应与市住建委市场处及时协调(市场处电话:88665929)。 市安监站、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在8月28日下班前将省厅抽查项目存在问题的核实情况和汇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工程处。 2、全面开展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专项整治。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住建局)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存在上述六类问题的现场监理部要督促建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并按照第一条意见给予相应处理。各单位于9月2日下班前将全面检查清理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委工程处。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各园区、各区(县、市)建设局(住建局)要加大打击违法项目的力度,并将违法项目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3、市住建委开展项目抽查。市住建委根据各单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在9月份进行抽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扣分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单位间联动。委市场处、市招标办及各园区、各区(县市)要加强在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环节对现场监理部人员持证上岗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录入信息系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对省住建厅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定期公示的“监管信息平台”人员重复押证问题及时清理和督促纠正。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在项目现场对监理部人员证件的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的情况与合同备案部门进行沟通。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要按照上述的时间要求及时将相关核查情况及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委工程处。 联系人:张育育,联系电话:88665917,传真:88665941,邮箱:jwgcc@163.com。 附:省厅抽查项目问题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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