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听音,开征房产税会否引发长沙二手抛售潮?
0731房产网  2017-12-27

  最近,财政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引发社会轩然大波,房产税“又”来了!咋一看,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是这么回事儿;仔细一瞧,“力争2019年完成立法,2020年落实原则”,有鼻子有眼儿。尽管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但落地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类“乱象”,或许会有一段时间无所适从甚至事与愿违,毕竟,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现在大家有一个误区,以为自己只有一套房,首套免征,这就过于“单纯”了点儿,说句不怕你着急的话,“只要房产税征收方法未正式落地,无论你有房没房、一产多产,都不能斩钉截铁的说“与我无关”!因为免征点未必按套数来,最终是按套数决定起征点、还是按价值决定甚至按人均面积决定起征等等,这些都未有定论。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但今天我们不谈论房产税描绘给我们的蓝图,先来看看房产税落地过程中会遭遇哪些“质疑或阻力”吧?

  质疑:双重征收还是“抢劫”?

  关于这个问题,往轻里说是涉及“双重征收”问题,往重里说则是“赤裸裸”的抢劫,为啥?因为财产税的开征必须以产权明晰为前提,众所皆知,土地上的房子是购房人的,但房子下的土地却不属于购房人,土地是他们“租来的”40年、50年或70年的使用权。简单说,政府把地租给你,然后说这块地是你的,需要按照评估价值向你征税,这合理?这是使得房产税征收合法性及合理性遭到质疑的主要原因。再者,房产税取之于民,应该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但大部分有房者均为沉默的缺席者,他们对此抱着“佛系”态度,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纠结:“鱼与熊掌岂可兼得?”

  房地产市场与房产税,政府“只能选一样”!开征房产税,必将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繁荣;不征,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日子拮据”,因此在征与暂时不征之间纠结多年。我们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开征房产税绝不就是为了降房价而来,而是目前经济社会存在一个矛盾:经济增长已逐渐从简单的“低价竞逐”转变为了“技术竞争”,仅靠降税降成本已不能提高经济效益,加之中国广大企业正在“过冬”,日子难捱,企业税这一块万万不敢动。但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亟待“开源”之法,这才是房产税的本质目的。试想,面对数亿套住房不征税,不等于看着一只金鹅不断下蛋,那些蛋却没法收进自己篮子里,心中甭提有多别扭。当然,最终选择房地产市场还是房产税,是取“鱼”还是“熊掌”?这绝对是个两难问题!

  担忧:或误伤中产阶层

  房地产税的推出须“慎之又慎”,如果不加区别的“一刀切”式的征收房产税,可能误伤中产阶级,损伤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我们坚决不能使未来的房地产税成为不具实际效用的政策宣示,或者成为误伤中等收入群体的“恶税”。

  

  博弈:“有恒产者必有护产之忧”!

  “无恒产者无恒心”,但,“有恒产者必有护产之心”,“护产”过程中的阻碍力量:一是有多套房的主儿,这些人或是公务员群体等有权的,或是富人等有钱的,无论是按照套数来决定起征点还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或评估价值决定起征点,他们都逃脱不了成为纳税者的“厄运”。二是负责制订相关政策的部门,如:国土部、住建委这两个政治利益集团出于部门利益,一个得让政府继续卖地,一个要让房地产市场继续兴旺。房产税的推出肯动会损伤这两部门既得利益。

  

  “各地齐步走”?难!

  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不一。中国现在三四线城市待售房产太多,一旦开征,房屋积压更加严重,故全国统一开征房地产税并不现实。为了加速房地产税的推进,很有可能热点城市先行一步,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征税细则。

  建议置业者:有选择性的置换更具价值的资产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房产税的推出是必然的,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影响也毋庸置疑,但短期内暂时难有震撼性影响。房地产税虽然离我们越来越近,但相对来说,一二线等热点城市可能会更早到来,财产保值方面,有必要的话可以提前“腾挪房产”,将非主要居住、综合品质较差、非核心区、中小户型、房龄较老的房产置换为更具价值的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2017长沙楼市年度大戏,楼市财富汇——《2017年度长沙楼市白皮书排行榜暨商业地产投资评价榜》即将发布,请敬关注!届时将为您还原最真实的长沙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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