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前方陷阱! 这些忽悠人的楼盘宣传你绕过去了吗?
0731房产网  2017-03-13

    “广告上面说距离地铁只要5分钟,结果是说开车5分钟!”、“开发商说项目拥有大型商超,到现场一看,那商超只是在引进的谈判阶段!”、“置业顾问介绍说房价只要6000元/平米,结果到了营销中心就说6000元/平米的卖完了,只有8000元/平米的了!”……

    自从3月10日,由0731房产网与893汽车音乐电台共同企划的“买房是门手艺,楼市需要品质”315专题全面上线以来(http://topic.0731fdc.com/2017/315/),受到了广告置业者、业内人士的热烈关注,大家纷纷留言,一吐购房过程中遇到的奇葩人与事,曝光了各种黑心中介、无良开发商、恶劣物管。

    警惕购房陷阱,0731为您支招

    在这众多留言中,吐槽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占到了大多数。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下,开发商的忽悠广告中常见的几种手法。请各位置业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警惕。

    陷阱1、偷换概念的“零首付”“低首付”

    在如今的楼盘广告中“零首付”“低首付”往往是最突出的广告内,这些开发商的营销噱头,不是附加了比正常买房还复杂的条件,就是把“首付款分期付”换了种说法。

    0731支招:勿贪小利,把“零首付”作为附加条款详尽的罗列在购房合同中,避免购房无效以及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无法索回的情况。

    陷阱2:标绘失真的楼盘位置

    置业顾问在介绍楼盘周边交通时,不是指着沙盘就是区位图进行讲解,通用说词是“交通便利,直通市区,距市金融商圈多少千米,路程多少分钟”,总之就是给人一种近在咫尺的感觉。然而,大多数的情况是路程多少分钟都按私家车出行来计算,很可能还是按照最高时速的标准来的。

    楼盘位罝的示意图往往也不按比例绘制,所标示的位置不是划到主干道旁边就是处于地铁旁,与实际位置至少相差几条街道。

    0731支招:对于楼盘交通实际情况需要实地去考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准。

    陷阱3:夸大宣传的园林实景与样板间

    这种手法多出现在一些新楼盘的宣传广告中。因为没有前期现房可供参考,因此购房者很难发现样板间与实际产品之间的户型、面积偏差以及被缩小了的家具配罝。

    而项目宣传册上的陷进更多:被夸大的绿化园林、被加宽了的楼间距、还未审批通过公益设施、绿化率与绿地率的概念偷换……

    0731支招:购房者保留楼盘推广广告和宣传资料等证据,因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陷阱4:“偷来”的赠送面积

    在楼盘广告里,开发商非常喜欢突出“买房送飘窗,买房送家装”等内容,但是这些所谓的“赠送面积”实际上都是开发商钻政策空子“偷来”的。比如“将飘窗位置直接落地,然后将房间扩大”,这样的“飘窗”位置在规定中是不算面积的。

    而大部分所谓的“赠送面积”,因为并不在规划报建的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内,所以是没有产权的,因此很难维权。 至于“送家装”,不是赠品质量差,就是货不对板,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0731支招:对于赠送面积应在购房时,尽量明确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及将违约条款约定清楚,确定赠送面积的产权归属。

    陷阱5:无中生有的周边配套

    除了价格外,生活店铺是否充足、就医读书是否齐全、公园风景区是否成熟等等这些周边配套,是决定置业者们是否购房的第二大因素。鉴于周边配套的重要性,有些楼盘广告因此就会开始“拉关系”。比如几公里外有一个大型公园,广告就宣传“与万亩生态公园毗邻”;靠近一个湘江旁边,就说“可以全览湘江江景全貌”;学校或医院还在规划中,就介绍自己是“学区房住区,拥有著名医院”……

    0731支招:对于楼盘周边配套需要实地去考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准。

    陷阱6: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精装房因为拎包入住、省时省力的优点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然而目前精装修房的质量缺少明确的行业标准,而且在监管层面上,对于精装修房的交房验收也是缺少标准的。因此

    精装房的问题频现,比如在装修过程中,掉包装修建材品牌及型号、装修工艺不到位等等。

    0731支招:购房者应在签约时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各装饰、设备的品牌等具体细节,并且保留好楼书广告等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维权。

    新《广告法》为置业者保驾护航

    面对各种各样的虚假宣传,购房者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中就规定了:“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也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更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还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大、、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王牌、销量冠军、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除了使用法律的武器外,购房者作为相对弱势一方,也应当采取理性的维权方式。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采用合法方式沟通协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依照仲裁、诉讼等司法程序依法解决。

    

    更多有关买房过程中的陷阱和把戏,敬请关注本次由0731房产网与893汽车音乐电台打造的“买房是门手艺,楼市需要品质”315特别企划(http://topic.0731fdc.com/2017/315/)。我们将曝光诸多忽悠手段,撕下楼市的“画皮”,欢迎广大民众前来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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