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第十二批房地产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通知

2017-01-10 省房地产行业办公室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2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等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第十二批申报房地产行业行政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批结果如下:

1. 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11家,其中申报二级资质3家,经审查合格2家,不合格1家;申报二级资质延续8家,经审查合格7家,不合格1家。

2. 申报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2家,经审查初审合格1家,不合格1家;申报物业管理二级资质企业13家,经审查合格12家,不合格1家。

3. 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企业2家,申报三级资质延续2家,经审查全部合格。

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8950291

附件:2016年12月份房地产企业资质评审复审意见汇总表.xls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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