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查第四批初审结果的公示2016-12-09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和《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湘建房函〔2016〕14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长沙市、常德市及邵阳市上报的第4批56家本省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及外省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省内分公司资质进行了集中评审,专家核查意见如下: 本省一级资质物业企业7家,核查合格1家,不合格6家;本省二级资质物业企业40家,核查合格20家,不合格20家;外省一级资质物业企业省内分公司8家,核查合格1家,不合格7家;外省二级资质物业企业省内分公司1家,核查不合格。 为保证资质核查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将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物业服务企业可就审查意见进行说明陈述,按照规定向各市州、试点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市州、试点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监督电话0731-88950291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201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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