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2016-08-1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房地产(住房保障)局,衡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734号),为摸清全省公租房分配入住底数及未分配入住原因,决定对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各地列入公租房计划的开工总数、未分配入住的数量及原因

(二)各地2015年底上报的公租房分配入住数据与跟踪审计认定分配入住数据之间的差异,以及差异产生的原因。

(三)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的措施及完善公租房分配入住统计的建议。

二、调查方式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查

1.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县(市、区)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自查,汇总填写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表(附件1—3)及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汇总表(附件4—6)。

2.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撰写本地区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专题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公租房开工数量、未分配入住数量及原因;审计对分配入住未认定的数量及原因;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的工作措施和完善公租房分配入住统计的建议。

(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抽查

在市、州自查基础上,我厅将组织对部分县(市、区)的公租房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分配入住率低、预分配量大、企业自建公租房多的项目,重点分析公租房未分配入住原因及审计未认定分配入住原因。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16年8月28日前将专题分析报告、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表(附件1—3)、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汇总表(附件4—6)加盖公章后将原件报我厅住保处,同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至42004096@qq.com。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对公租房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公租房项目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联系人(或收件人):邓 友

联系电话:0731—88950035 13873188960

EMS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邮编:410116

附件:1.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表(政府投资建设)

2.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表(企业自建)

3.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表(其他建设形式)

4.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汇总表(政府投资建设)

5.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汇总表(企业自建)

6.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调查汇总表(其他建设形式)

附件.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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