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二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公示2016-06-28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长株潭城市群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中央奖励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沙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节能减排办及相关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并报市政府批准:高新区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宿舍、中联重科企业宿舍;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宝南街社区;天心区天鸿小区A3-A10栋、新天小区1-25栋;岳麓区湘仪社区;开福区胜利安置小区、教师村;雨花区赤岗社区、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望城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师生宿舍;长沙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师生宿舍、卫生系统医院职工宿舍;宁乡县教育系统学校师生宿舍、资福镇棚户区,共十五个项目通过验收并满足拨付补助资金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署实名向长沙市财政局经建处和长沙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反映。 电话(传真):88666331 邮政编码:410013 地址:长沙市财政局经建处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五楼553房间 电话(传真):88666506 邮政编码:410013 地址:长沙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757房间 附:长沙市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长沙市第二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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